摘要:
目的 PIVAS药师通过对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实施不合理用药干预,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通过抽取我院静脉配液中心有关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病房2016年7-12月(干预前)与2017年1-6月(干预后)配液医嘱的审核记录,对不合理用药的情况进行统计学分析;同时,在药师干预前后,对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病房医师进行合理用药知识考核,并进行组间比较。结果干预前,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病房15 444条医嘱中不合理配液医嘱214条,不合理占比为1. 39%;干预后,13 884条配液医嘱中不合理配液医嘱44条,不合理占比为0. 32%。干预前后不合理占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5. 77,P (0. 05)。干预前不合理类型主要为溶媒选择、给药浓度、给药剂量不适宜,干预后的主要不合理类型与干预前相同。干预前医师的考核成绩中,良好以上者17位(42. 5%),合格者20位(50. 0%),不合格者3位(7. 5%),平均(57. 2±12. 4)分,干预后良好以上者38位(95. 0%),合格者2位(5%),无不合格者,平均(91. 1±7. 6)分。干预前后医师平均考核成绩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PIVAS药师通过深入临床加强沟通、开展药学服务等措施,可以显著提升科室的合理用药水平,保证了患者的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