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只有对面神经麻痹有一个客观的评定标准,才能评价各种治疗方法的效果。以往将面神经麻痹程度分为“轻度”、“中度”或“重度”,并以其恢复程度“良好”、“尚好”或“不好”作为评定标准,这样依据检查者的主观感觉,各个报告之间不能对比,因此价值有限。但要制定一项无争议的明确标准也很困难,因为面神经包含四种不同的纤维(运动、副交感、感觉和感觉运动性),并在不同的部位分出。因病变部位不同致各种纤维的受累程度不同,可以表现明显的量和质的差异。为了制定一个可以对比麻痹及治疗后不同程度恢复的方案,首先要明确标准。面神经主要是支配面部表情肌的运动神经,治疗成功与否应主要看面部肌肉活动恢复的程度,安静时及运动时面部对称是特别重要的参数,也就是基本上要看美容效果及功能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