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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及视野损害与交通事故

Visual function damage and driving acci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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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情况: ◇ 中华系列

机构: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同仁眼科中心北京市眼科研究所WHO防盲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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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视力损害 视野缺损 交通事故

摘要:
视力和视野是安全驾驶的必要条件。各国获取驾驶执照对视力和视野要求不同,但大多数国家视力标准为双眼视力不能低于0.5,水平视野为120°。在过去20年里,大量的研究关注视觉在驾驶中所起的作用,视觉损害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影响。较早期的研究证明,视觉损害可使事故增加,视觉与事故有明显的相关性。但近期大量的研究认为较好视觉与较差视觉相比事故发生率无差别,因而认为视觉与交通事故无明显相关。上述两种研究结果互相矛盾,可能是由于安全驾驶是需要人、车及环境因素成功地整合及参与才能完成。因此,建议今后关于安全驾驶的研究除视觉外,尚需考虑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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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机构: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同仁眼科中心北京市眼科研究所WHO防盲合作中心
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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