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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1]100005,WHO防盲合作中心,北京市眼科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中心
研究所
眼科研究所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同仁医院
临床科室
眼科
眼科(未分亚科)
出处:
ISSN:
关键词:
视力损害
分类标准
摘要:
2003年WHO在日内瓦召开了(视力损害及视功能特征标准进展的咨询会),制定了新的盲及低视力分类标准.与现行WHO的盲及低视力分类标准相比,新的标准的特点是将视力损害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类,而盲的视力标准不变.现行的视力标准为矫正视力,新标准为日常生活视力,而后者更符合日常实际的生活情况.作者结合临床和实践情况对新标准提出建议,认为将新的与现行的盲及低视力分类标准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解决防盲治盲的问题.
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机构:
[1]100005,WHO防盲合作中心,北京市眼科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中心
推荐引用方式(GB/T 7714):
孙葆忱,鹿庆,郑远远.对新的who视力损害分类标准的探讨[J].眼科.2005,14(5):346-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