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观察对比限制性液体负平衡治疗方法和开放性液体治疗方法在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治疗过程中的优劣性,为ARDS患者的液体治疗提供循证依据。方法:筛选2017-01-2020-05期间入住我院重症医学科诊断上符合2012年柏林会议要求的ARDS标准的患者84例进行前瞻性研究。随机分为观察组42例和对照组42例。观察组给予限制性液体负平衡治疗方法,对照给予开放液体治疗方法,记录两组治疗7 d的液体净入量;比较两组治疗开始时及治疗后48 h的氧合指数(OI)、平均动脉压(MAP)、中心静脉压(CVP)、血乳酸(Lac)及APACHEⅡ评分;观察两组治疗时间及28 d生存率。结果:观察组在治疗后第2~7天液体净入量少于对照组(P(0.05);在治疗48 h后,两组MAP、CVP在组内及组间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观察组OI较对照组升高,而EVLWI、Lac及APACHEⅡ评分则降低(P(0.05);观察组机械通气时间、住ICU时间较对照组明显减少,同时28 d生存率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在严密监测血流动力学的基础上实施限制性液体负平衡治疗,可以减少ARDS患者的液体输入量,减轻肺水肿,对改善氧合指数,缩短机械通气及住ICU时间,提高患者生存率有积极作用。